【中国门都网讯】上海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在4月24日“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上海保障性住房住宅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动员会”上,10家2011年建筑材料现场质量复验不合格数较多的施工单位和工地,被曝光并全市通报批评;对这批肇事企业负责人、材料和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举办学习班,进行专项监督抽检。
据介绍,这次大检查围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建设程序展开。重点检查内容有四项,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等有关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等从业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程序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结构和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质量;现场实体监测,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等现场实测和结构性材料抽样监测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现场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措施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项目基本建设和程序情况,工程发包方资格、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监理和检测取费、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分包备案等执行情况。
大检查由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组织市安质监总站、市住宅建设中心、市场管理总站和区(县)建设交通委、区(县)安全质量监督站以及有关协会和专家,分8个组赴区(县)集中开展综合检查。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抽检项目现场两种方式进行,主要听取保障性住房监管主要做法、自查情况、整改情况等;抽检主要从保障性住房项目清单中和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全数抽查曾被举报、发生过死亡事故、媒体曝光的在建项目。与此同时,对工程质量安全优异、行为规范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对严重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资料虚假、质量安全问题严重、行为不规范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并取消承接保障性住房工程资格;检查结果将记录在相关企业诚信档案内,并上网公示。
动员会上,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潘延平着重就该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存在的施工和涉及市场行为方面的问题进行点评。他强调,上海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虽有好转,但问题依然存在,值得重视。
上海市建交委副巡视员兼副总工程师裴晓在动员会上对各有关单位提出三点要求,即充分认识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从保民生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要增强大局、质量、精品意识,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水平。要加强**,明确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自查、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格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