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装的防盗门刚使用了三天,门上的锁就损坏了,闹得连自己都进不了门,找安装人员维修,却说是防盗门质量问题不归他们管。
10月9日,沾化县某快餐店老板付某,为保障财务安全,决定对后勤办公场所进行装修,他联系了县城一家装修公司,让他们全权负责装修事宜。装修公司为快餐店办公场所砌了一道隔离墙,需要安装一只防盗门。付某就让安装人员去采购,价钱全算在装修费里。安装人员为其购买了一款棒棒牌防盗门,价值500元。整个工程于10月14日完工,工程款合计8700余元。双方验收无误后,付某当场付清了全部货款。第3天早上,当快餐店财务人员上班开门时,发现防盗门上的锁坏了,怎么也打不开。于是付某给装修公司打电话,让他们派人过来维修。装修公司派人过来看后,确认是防盗门锁坏了,需要换一把新锁,但是因为防盗门当初购买的是成品,装修公司不能负责,如果要维修,必须要再加钱。付某认为既然整个装修工程属于包干性质,防盗门锁损坏,装修公司自然应当免费予以更换。双方各说各的理,发生了争执。
沾化消协工作人员接到付某的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发现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了调解,认为双方虽然没有订立书面装修合同,但是口头协议也算数。按照双方的约定,装修公司应当承担维修防盗门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装修公司再向防盗门销售商索取,而不能让付某承担。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安装人员免费更换了一把新的防盗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