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亮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合同书
甲方: 上海亮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pzx-2016-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浙江永康
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将 品之心 品牌 授予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经营的运作模式,积极配合甲方新产品的推广,服从甲方公司制度管理,从事宣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活动。
二、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范围为: 省/直辖市 市 区/县,经营权限为该区域 品之心 系列产品授权经销商。在授权区域范围内,乙方积极发展销售网络,提行品牌建设,并承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销售指标。区域内的工程项目实行备案制,该区域授权经销商享有一定的优先权。
三、 依据往年的销售及当前的市场情况,经协商同意 2016 年度进货额年度指标为 万元。
四、 销售政策:
1. 门店建设标准: √专卖店 □专区店 □店中店
类型
项目
具体要求
专
卖
店
1.市场要求
当地**建材家居、建材市场的主要人流通道位置。
2.门店要求
达到80㎡以上,按公司统一专卖店标准规范装修。
3.样品陈列
*低出样规范:12款门,至少6款对开门。
4.经销商要求
专业从事中**防盗门、或中**木门、铜门品牌经销商
5.专职业务员
配备1名以上专职业务员负责小区推广、设计师合作业务拓展
6.售后服务车
建议配备1部统一形象的售后服务车
7.销售额
进货指标:县级市100万,地级150万,省会260万。
专
区
店
1.市场要求
当地建材家居市场、沿街建材市场门面
2.经销商要求
专业从事中**防盗门、或中**木门、铜门、楼梯等品牌建材经销商
3.形象要求
门头用品之心统一门头形象,有独立的品牌展示区形象。
4.样品陈列
*低出样要求:7款门,至少2款对开门。
5.销售额
进货指标:县级市60万,地级100万,省会160万。
2. 装修上样支持标准(面积按实际营业面积计算):
类型
装修补贴
样品折扣
备注
展示面积
补贴单价
上样数量
折扣
专卖店
<100㎡
600元/㎡
按标准
6折
<200㎡
800元/㎡
按标准
6折
>200㎡
1000元/㎡
按标准
6折
专区店
不要求
100元/㎡
<7樘
8折
门头补贴2000元
不要求
100元/㎡
>6樘
8折
门头补贴2000元
店中店
不要求
0元/㎡
>3樘
9折
门头补贴1000元
不要求
0元/㎡
<4樘
9折
门头补贴1000元
3. 广告活动支持标准:
类型
广告补贴标准
活动支持
备注
专卖店
年总货款的5%
可申请
专区店
年总货款的3%
年度可申请一次
店中店
年总货款的0%
无
4. 返点支持标准:
完成率
≥200%
≥150%
≥100%
<100%
备注
专卖店
3.0%
2.5%
2.0%
1.2%
专区店
1.8%
1.5%
1.2%
1.0%
店中店
1.5%
1.2%
1.0%
0.8%
五、 政策返还模式:
1. 门店或门头装修好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检验评分。评定通过后甲方以货物形式返还装修费的 30 %,余下的 70 %在年终按总进货金额的 10 %的返还。如在一年内销售任务没有完成余下的 70 %的装修补贴。可将任务延至第二年。返还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政策规定的总经额。如乙方销售额的10%超过甲方政策的总金额。其余下部分可记入乙方下次装修补贴。
2. 符合甲方广告补贴支持的,必须提供发票和广告方式的照片作为结算的依据。
3. 符合甲方门店活动支持的依据乙方现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将安排人员考察批准后由甲方委派人员、车辆、奖品支持。
4. 返点支持年终由甲方按合同进行结算,返点金额在下年度以货物的方式返还。
5. 甲方售后服务承诺24小时内回复。小问题协助乙方解决胜,如不能解决公司安排人员处理。
6. 甲方依据乙方要求,委派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市场推广团队驻店支持,协助进行店员培训,现场指导,终端促销和小区推广,行业联盟活动等工作,力争做到开业一家火爆一家。
六、 乙方货款必须支付到按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 30 %的订金日起按双方约定的交期安排生产。乙方必须在交货前两天打足全款后,甲方安排发货。
七、 甲方可按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发货,代办托运和购买货物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购买货物保险而发生财物损失时,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 其它约定:
九、 合同的解除:
1. 乙方无甲方书面许可,跨区域越权销售或有严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及声誉行为,或因服务质量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媒体曝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消乙方经销商资格,由此带来的所有相关性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兑现各项费用、政策的。
3. 甲方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受到国家质检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的。
4. 本合同解除,则双方的其他相关合同视为全部自动解除。
十、 本合同有效期 1 年,自 2016 年 月 日起至 2017 年 月 日止。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附《品之心价格表》,及相关函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甲 方:上海亮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 王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0579-87561312 电 话:
盖 章: 盖 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品之心铜门铜艺
主营:钢铜门、纯铜门、铸铝门、铜装甲门、铜艺、庭院门等产品
公司:上海亮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展厅:浙江金华永康大花园4街43号
免费热线:400 806 2280
电话:0579-87561312
传真:0579-87561300
销售:13705898212王 17305897719陈
销售:18606781314韩 13735741321陈
品之心期待与你共续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