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为帮助出口企业渡过难关,三个月提高3次出口退税率。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8]144号‘文中,木门出口退税率将于2008年12月1日增长为9%,与其他行业相比仍然较低,就此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递交报告,希望将木门的出口退税提高为11%。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紧急要求提高地板、木门出口退税率的建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纺织品、服装、家具等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和13%;今年8月1日起国家已对竹胶合板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17日又发布了《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8年12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虽对于劳动密集型商品的强化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木门中产品已调高至9%,但调整幅度不够,难以尽快缓解这三种商品制造业的困境。对此,我协会200多家地板会员企业和400多家木门会员企业纷纷来电来函或通过其它方式,要求强化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和竹地板一样,享受退税优惠政策,退税率提高到13%;木门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其理由如下:
木门是一个新兴的木制品行业,但近几年发展迅速,备受**市场的青睐,出口不断增加。但今年以来,受**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出口退税率下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去年前三季度木制门及其框架和门槛累计出口259355吨,出口额42353万美元。而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出口量231807吨,出口额40964万美元,出口量和出口额显著下降,预计今后出口还将下滑,木门出口企业困难将进一步加大。
我国木门行业与家具行业一样,同属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国家将木门列在初级产品类,木门的出口退税率仅为5%,低于家具出口退税率6个百分点,使得木门出口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限制了我国木门行业的平稳快速发展。我们认为,木门行业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木木门产品不断升级换代,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提高,当今的木门产品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木门,更不是初级产品,其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品质要求均不低于家具产品;2008年以前,国家质检局在评定免检产品时,也将木门列入家具类中。近期上调家具出口退税率,受到了家具企业的欢迎,也引起了木门企业的极大关注,期待国家能认真审视木门出口企业的困难,适时提高木门出口退税率。
为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经济困难和利于就业,防止我国木门出口的进一步下滑,建议国家比照家具出口退税率,尽快提高木门(商品代码441820090)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