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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门和钢质门的的生产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时间:2009-12-16 0:00:00 来源:中国门都网 点击次数:2112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对木质门和钢质门的生产进行和规定和约束。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ooden doors and steel doors
( HJ 459-2009 2009-05-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木质门和钢质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降低建筑能耗,保护居住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木质门和钢质门的使用材料(木材、人造板材、涂料、胶黏剂、覆膜材料)、甲醛释放限量、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气密性能、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及包装材料等提出了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木质门和钢质门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木质门、钢质门和钢木复合门。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中国木材流通协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群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闼闼饰佳工贸有限公司、博洛尼(北京)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有限公司、万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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